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年月_日签订:
甲方(委托方):
姓名/名称:_
证件类型及号码:
联系地址:
联系电话:_
乙方(代理方):
姓名/名称:_
证件类型及号码:
联系地址:
联系电话:_
鉴于甲方是具备一定文化艺术专长或作品的自然人或机构,乙方是具备合法资质的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提供方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委托事项与代理范围
1.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文化艺术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:演出、展览、出版、讲座、作品授权、形象代言、商业合作等)的独家/非独家代理方。具体代理范围详见附件一《代理事项明细》。
1.2 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地域范围为:【请填写,例如:中国大陆地区或全球】。
1.3 代理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2.1 甲方权利与义务:
(1) 保证其提供的作品、表演或其它文化艺术成果的合法性、原创性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。
(2) 积极配合乙方安排的、经甲方同意的合法商业活动及宣传推广。
(3) 享有对乙方洽谈的合作项目最终的决定权。
(4)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佣金。
2.2 乙方权利与义务:
(1) 以专业能力和勤勉态度,为甲方策划、推广、接洽并谈判合作项目,维护甲方合法权益。
(2) 定期向甲方汇报代理工作进展及市场反馈。
(3)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承诺。
(4) 有权按约定从甲方所得收益中收取代理佣金。
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
3.1 甲方因本协议委托事项所获得的经济收益(税后),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分配:
(1) 乙方佣金比例为收益的%。
(2) 其他约定:__。
3.2 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必要推广、差旅等费用,承担方式为:_。
3.3 结算周期为每【季度/半年】,乙方应在结算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结算报告及明细,甲方确认无误后,于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佣金。
第四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
4.1 甲方对其提供的文化艺术内容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。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,除非另有书面约定。
4.2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未公开信息、商业计划、个人隐私等予以保密,保密期限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5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5.2 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,就乙方已实质性接洽的代理范围内项目与第三方直接合作,视为甲方违约,甲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。
5.3 若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或以甲方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。
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
6.1 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。
6.2 协议到期自动终止。若双方同意续约,应于期满前__日内另行签订协议。
6.3 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,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其他
8.1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本协议附件(如有)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签字/盖章): 乙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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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代理事项明细(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列明,如无,可注明“暂无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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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0 09:5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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